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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竞技赌博认知杂谈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它属于电子竞技赌博。

他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电子竞技赌博套路隐蔽

首先,电子竞技赌博采用网络游戏/APP包装。一般来说,电子竞技赌博通常采用线上方式,除了传统容易识别的“外围盘”,大多数以网络游戏、电竞APP的名义开设赌局。电子竞技赌博的隐蔽性较强,如果平时不多加留意,是很难意识到电子竞技赌博的存在。

其次,电子竞技赌博采用虚拟币或道具投注方式。与传统赌博以现金投注方式不同,电子竞技赌博往往以间接方式下注,即货币先兑换成虚拟币或道具,再用虚拟币或道具投注以进行竞猜,所以它的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也相对更强。


再者,电子竞技赌博隐藏于合法的业务之中。电子竞技赌博APP通常不是单一的赌博应用程序,程序内绝大多数服务内容甚至可能是合法的,赌局以一个小组件形式隐藏其中,最常见的是隐藏在资讯类APP中。

2.电子竞技赌博形式更多元化。

首先,电子竞技赌博并未摒弃传统形式。虽然电子竞技赌博是新兴事物,但仍有采用传统赌博运营模式的情况,比如设立电竞赌博网站、利用社交关系投注等。比如去年浙江温州某案中,线下团队就使用“销售六合彩”的最传统的线下方式下单。

其次,电子竞技博彩招赌方式多样化。传统赌博招揽赌客往往只能通过口口相传等传统方式进行,其赌客引流较慢,但电子竞技赌博通过游戏/APP买量推广,比传统方式更快集聚用户,甚至出现“主播将昵称改为电竞赌博网址”等新奇的引流方式。

再者,电子竞技赌博内容多元化。传统赌博大部分是赌胜负,体育博彩也有补分差,其赌博内容单一。而电子竞技赌博除了传统赌胜负、赌分差外,还有赌击杀数、赌推塔时间、赌排名等,形式各异的指标都可作为赌博内容。

3.选手参与电子竞技赌博。


根据知名媒体的电竞涉赌调查,国内出现过选手打假赛押注自己的情况,这些选手会事先押注自己,再通过现场操作左右比赛的结果。而行为可能被界定为游戏策略,所以主办方很难明确假赛的定性标准。更加讽刺的是,具电竞业内专业人士透露,作为博彩公司,其实反而因为担心选手本身参与赌博会使电子竞技赌博失去口碑而抗拒选手打假赛。

原因很简单,赌博无非一门生意,选手本身参与赌博会使电子竞技赌博失去口碑,对留存客户不利。电子竞技行业的贫富分化严重,顶级的选手赚得盆满钵满,但二三线电子竞技选手的收入并不高,甚至难以维持生计,为了生存他们也可能会被引诱参与电子竞技赌博,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难题。

2电子竞技竞猜的赌博界限


(1)投注筹码环节

关于投注筹码,首先需要厘清虚拟货币和虚拟道具两个概念。虚拟货币指用法定货币去购买,可用于兑换其他虚拟道具的一种兑换工具。虚拟道具即用虚拟货币购买或以其他非购买方式获取的道具。规范投注筹码的规定以2016年为分水岭,2016年之前规定不能直接使用虚拟货币投注。而2016年颁布新的监管规定,其中关键的变化是用虚拟货币兑换的虚拟道具,参照虚拟货币来管理,因此间接投注的行为也受到严格禁止。在杭州某案例中,以虚拟货币投注的行为被认定为开设赌场。涉案APP直接自己开设赌局。其在赛事预测模板中开通电子竞技竞猜板块,用户可充值兑换金币,参与电竞竞猜,用户竞猜胜利后,可将赢取的金币兑换成电商平台的购物卡。该案中APP的合规策略十分谨慎,其并未让用户将赢得的金币兑换成现金,而是以购物卡的形式变相规避现金兑换的风险。但由于下注的标的为虚拟货币,所以最终被认定为属开设赌场。

(2)兑换奖励环节
兑换的奖励只能是商品,而不能是现金货币。2020年7月份上海某电子竞技 APP案件中,该 APP类似同样开通了电子竞技竞猜模块。用户在该APP内使用G豆参与“王者荣耀”、“英雄联盟”等多种电竞比赛竞猜,其用户赢得竞猜胜利后,可将赢取的G豆通过兑换现金等方式提现,明显违反了前述的强制性规定。除了上述传统兑换方式外,电竞赌博还存在变相兑换现金的方式:平台组织收购奖品。在广东某电竞APP赌博案中,用户可以通过平台组织的关联APP将电竞竞猜赢取的虚拟道具兑换成现金。该案中,用户竞猜胜利后获得的并不是实体产品,也不是现金,而是一定数量的积分。获取的积分留存在该APP中,看似没有任何用途,但该APP的运营方同时还开发了两个小程序,用于将APP中留存的积分兑换成现金。由于变换了不同的软件,其隐蔽性非常强,但最终仍被破获,被认为变相兑换现金,最终被认定为开设赌场。



缺货退款模式,这也是脑洞大开的一种兑换方式。某些APP可以用赢取的虚拟道具在积分商城内选购商品,表面上合法合规。但积分商城中的商品一直处于缺货状态,用户可以用积分下单,但下单之后商品处于无法发货状态,同时会弹出退款按钮,用户点击按钮之后,即以现金退款的方式将钱转至用户绑定的账号。通过这种方式,变相将实体商品兑换成现金货币。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也被认定为典型的开设赌场。电竞主播充当银商,即电竞主播鼓励用户以虚拟道具打赏投注,再利用直播平台将打赏的虚拟道具兑换成现金收入的机制,通过线下形式兑付给押中结果的投注用户。

3争议探讨
针对以上两个环节,总结出两种比较有争议的模式,以供大家思考和探讨。

(1)充值或购买其他商品,赠送的筹码是虚拟货币还是虚拟道具?如果用户购买其他商品赠送筹码,该筹码和人民币之间存在兑换关系吗?赞成者认为存在兑换关系,但反对者认为赠品与购买的标的在法律上的性质存在差异,不能等同。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地看赠送的筹码是否为赠品,关键在于筹码与人民币之间的比例关系,就该问题而言,关键在于该种方式是否存在以小博大的可能性。如果用户最终赢得的奖品价格没有超过其原来购买商品的价值,不符合刑法的“以小博大”,不应当认为是变相赌博。

(2)赢取的虚拟道具可放上交易平台,是否属于变相兑现?如某知名游戏中竞猜模式,其不采用虚拟货币或其他的兑换标的,而是用游戏皮肤下注,例如用户用一把枪的皮肤下注,可能赢得十把枪的皮肤。在该模式中,用户最终赢得的还是游戏的皮肤,不涉及任何实体奖品或现金。但争议在于该游戏有一个官方皮肤交易平台,任何玩家都可以将游戏皮肤在该平台定价交易,是否属于变相兑现?

4电子竞技竞猜合规对策
从电子竞技竞猜的合规角度而言,我建议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投注环节,竞猜筹码应当是虚拟物品,而不是虚拟货币,且应尽量避免竞猜筹码与现实货币之间存在兑换关系;第二在竞猜环节,首先应设置投注上限防沉迷,限制单局的投注上限及每日每用户的投注上限。其次要避免前述的“以小博大”情况,杜绝用户产生赌博动机。再者不得设置筹码转让系统,避免出现第三方变相收购的情况。最后电子竞技竞猜的运营方不得在用户竞猜过程中抽取佣金;第三设置的奖品必须是实体的商品,而不能提供货币奖励或变相兑换货币的渠道。

随着火爆电子竞技赛事的兴起,电子竞技赌博网站也越来越多。由于电子竞技赌博网站设立门槛较低,缺乏综合监管,近三年来开设的赌博网站越来越多。




这些网页的支付手段也非常发达,支付宝、微信等日常生活所需的支付平台都一一列出。


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回答:“国内有很多这种打着电竞旗号的博彩公司,公司总部在马尼拉,但是数据收集、网站维护等工作还是在国内进行。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办公地点也选在小区里进行,比赛的具体数据都是靠人工在HLTV、liquidpedia等网站搬下来。”


电子竞技赌博是致命的,玩家、俱乐部,甚至广播公司都会公开下注,游戏主播会推送玩家的订单。这种趋势将给电子竞技带来不可估量的打击,因为假赛不仅消耗了观众,也掏空了观众的热情和钱包。

电竞博彩行业的发展和迭代速度远比大众想象的更快。KOL、私域流量、直播带货等等在近两年走入大众视野的新兴商业模式,博彩公司都在快速跟进。

有些直播平台上的博彩主播会在解说时分析比赛走向,分析对了就会在直播间亮出粉丝群的ID和暗号,提示观众加群。

对于偶然路过的直播用户来说,直播间短暂出现粉丝群ID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平台也并不在意这种事。可对于“赌狗”来说,这就是一道跟主播下单的暗门。

这种粉丝群一般会分为内群和外群,内群有一定门槛,需要跟主播下单到一定额度才能进入;外群相对冷清,但人数较多,群主和管理员会发布一些比赛盘口开盘的情况。

这种直播间有很多。很多国外不知名的电竞联赛直播间都有博彩性质,有平台的代理,也有博彩公司的人。

这样一场直播从开播到结束,累计观看经常能超过十万,外群里一天会多出几十个人。在第二天直播前,还没有跟主播在平台下单的成员会被清出外群。

在圈内知名的一个博彩平台在国内的市场就是用这种方式做起来的,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主播的身影,比如前LPL官方解说昊恺和致幻。

在博彩的渗透下,很多合法的游戏主播也成为了牺牲品。

平台方对此也颇为头疼,用于遮挡同对局玩家ID的直播间装修一度成为大主播的标配,只要漏出广告ID被平台发现,直播间就会被封。

除了这种“直播带货”,博彩公司还在社交媒体上批量生产自己的KOL。类似一些股市大V,博彩公司的KOL每隔几分钟会发一些预测,晒出自己的注单。“他中了,有一部分人说他牛,没中的话会有人黑他,不管中没中都带动了这群人去玩。”

不论是“带货”的主播,还是社交媒体发布预测的“KOL”,通过这些途径而来的流量最终都会流向一个个粉丝群,再转变成平台的注单。每个注单庄家拿大头,主播则能分到30%-55%不等的分成。

代理获取的佣金多少与“纯盈利”和“活跃人数”有关,只有当月下注达到1000元或充值500才能算作“活跃”。这就解释了内群和外群设置门槛的原因。

而“纯盈利”则指博彩玩家通过代理下单输掉的钱。一般群里会有很多“托儿”,会晒自己赢了的注单,进群的玩家开始可能会赢钱,但最后无一例外都会输光。“我们一个群里有二十几个人,只有两个赢钱,最后也都输光了。”

有竞技的地方就有博彩。电竞博彩泛滥,绝不仅仅只是浮出水面的假赛、外围,以及各种平台的违规内容那么简单,其背后隐藏着各方资本的对垒,以及监管部门和博彩公司的博弈。

资本层面的实力差异显而易见。根据英国安全赌博咨询委员会估算,2020年,全球电竞博彩行业的收入达到150亿美元。与此相对应的是,市场分析公司Newzoo估测2020年全球电竞市场创造了9.503亿美元的营收。

从2017年开始,Newzoo特别提出,在统计电竞产业收入时将不计入电竞博彩收入,因为“电竞博彩的价值可能已经超过了电竞经济本身。”在国内,LPL、KPL等高水准联赛,教练、选手薪酬高,比赛获胜不仅有奖金,还有荣誉傍身;而各种低级别联赛和不知名项目的职业赛场,就成了假赛和外围的温床。

不管我们多么痛恨赌博业,只要有竞争性的比赛和观众的围观,赌博业还是会滋生的。从传统的体育到电子竞技,他的规模只有大与小,是合理合法,还是在玩法律的边缘。


我们真正需要理性思考和讨论的是如何规范关联游戏产业。我们对比韩国此类事件,似乎打击力有点薄弱。如果韩国发现电子竞技职业选手有虚假比赛行为,除相关赛事的主办方终身禁赛外,所有获得的荣誉将被剥夺。涉案球员也将被韩国检察院调查,然后面临牢狱之灾。


比如韩国《星际争霸》的传奇玩家马再云,在星际争霸赛中就突破了赌博的设计,被KeSPA永久从名单中除名,并取消了职业玩家的资格。法院一审时,朱马载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天王谢绝了。






另一方面,韩国电子竞技协会(KeSPA)将每年组织一次专业电子竞技运动员素质教育大会,邀请众多专业选手参加。会议的第一项内容是让玩家了解韩国电子竞技的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抵制诱惑。


不难发现韩国电子竞技协会在抵制电子竞技赌博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于当今的电子竞技产业来说,游戏厂商或游戏玩家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建立一套自己的监控和管理体系。毕竟如果假球比赛的处罚仅限于比赛方单方面停赛,“犯错”的成本可能是太低。


虽然电子竞技产业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但我们应该承认,他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规范。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加以解决,为运动员和观众创造一个干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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