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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制定全省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的建议

湘建建复〔202260号  B1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五次会议第0031号建议的答复

魏和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全省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部门,现将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广州、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湖南实际,探索研究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划转)、税费返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制定湖南省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高位谋划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我厅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开展城市更新调研,牵头制定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政策文件。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对全省14个市州的城市更新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制《湖南省城市更新调研报告》,全面梳理和分析全省各市州城市更新历史进程和发展方向,总结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并报送住建部和省人民政府。在调研报告的支撑下,代省人民政府拟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明确城市更新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提出土地规划、财政、金融、审批等实施城市更新保障措施,详细阐述20项主要工作,涵盖了城市体检、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智慧城市、绿色生态城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管理等方面,用于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逐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目前文件已向省人民政府汇报,拟待党中央、国务院城市更新文件下发后,正式提请省人民政府印发。

(二)省级联合推进。省级各部门大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加强城市更新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等政策完善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出台了一系列保障项目推进的政策措施,包含了规划、审批、财政等要素保障,有力推进了我省城市更新工作。近年来,我厅结合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既有建筑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在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居住条件和品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规划、土地等方面盘活存量资源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全面部署全省旧改工作;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各市州落实文件要求,加快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联合发改、财政、工信、民政、广电、通信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湘工改办〔202013)《关于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74)11个配套文件。同时,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湘建房〔2021176)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20219月,我厅联合14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委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湘建设〔2021181号),提出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关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市政基础、公共活动空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按照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推进已建居住社区因地制宜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同时,聚焦一老一小,实施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强化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全龄友好的社区居住环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将城镇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优选类专项规划列入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建议清单,并要求市县20236月底前完成编制,找准存量空间治理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规划实施策略。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导则》《关于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的通知》,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待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出台相关的城市更新规划和土地支持政策。省发改委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更新改造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大力给予各项政策保障。同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城市管网更新改造、排水防涝、景观亮化整治、多杆合一、绿色完整社区创建等多个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提供了有力支撑。省财政厅积极配合我厅总结长沙市试点经验,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关财政政策,共同推进我省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积极引导全省金融系统加大对城市更新特别是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绿色建筑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末,全省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余额2170.18亿元,占全省绿色贷款余额的50.2%

(三)指导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保障政策。近年来我厅指导各地不断探索适用于存量更新的政策、体制机制和技术标准,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各市州高度重视城市更新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要围绕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审批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机制上,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张家界、永州成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长沙成立了城市人居环境局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株洲住建局专门设置城市更新科。长沙人民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洲、张家界人民政府印发《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湘潭、常德、邵阳制定《关于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方案》。要素保障上,长沙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株洲印发《城市更新项目协议搬迁工作指引》《株洲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张家界印发《张家界市推进城市更新的支持措施》《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协议搬迁工作规则》,永州市出台《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例如,长沙针对城市更新项目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了土地、规划等相应的保障措施,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和规划的项目可依据执行。对于开发价值低、不能实现经济平衡的更新片区,按照"一事一议、公益优先"的原则,可联动属地辖区内其他出让地通过带条件、带方案挂牌进行综合开发,实现辖区内更新项目平衡。株洲市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中涉及规划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可依据《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城市更新项目协议搬迁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实施。永州市积极探索,总结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成效。

(四)学习其他城市的城市更新经验,做好试点示范。参照广州、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赴云南、江西实地考察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情况。支持长沙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探索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指导长沙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示范,着力在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划转)、税费返还、金融支持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方法积极尝试,选树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在全省作出示范。2021年,长沙市入选国家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城市体检样本城市,长沙市岳麓区后湖城市更新项目、开福区潮宗街城市更新项目作为示范上报住建部。支持指导长沙市构建“1+N”制度框架。20213月,长沙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改造类别等8项内容,为城市更新提供了宏观、科学的指引;在其框架下,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及更新方向;出台《城市更新工作指南》明确城市更新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建设监管、公众参与、管理运营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提供土地政策保障,开辟了一二三级联动开发的路径;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地图》、《城市更新数据库》为城市更新提供信息化支撑;出台《长沙市主城区重点城市更新片区(单元)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步推进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确保长沙市城市更新有序发展和长效管理;同时出台了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规定及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技术导则,明确说明了小区的公共资源配置标准以及改造内容、技术要求,完善了科学合理的宜居评价标准体系,为补齐居住社区短板、打造完整居住社区提供了工作基础。

(五)开展省级绿色完整社区示范创建,探索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的模式经验。2021年我厅通过开展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探索建立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技术方法和配套政策。首先组织编制《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湖南省绿色完整社区创建示范标准》,提出了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建设项目规范移交和使用管理强化资金保障方面的要求,目前文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联合18部门印发。11月,我厅启动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示范创建行动,以绿色完整社区为切入点,开展创建示范项目,从城市体检、制定项目计划、实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城市更新工作模式。同时按照绿色完整社区标准,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并发布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养老、社区医院、社区颐养设施等6部建设标准,以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为着力点,将城市品质提升体现在社区改造中。20223月我厅已确定在长沙、岳阳、益阳开展第一批省级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示范。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请省人民政府出台城市更新指导性政策文件。目前住建部代中央、国务院拟订了实施城市更新的若干意见已多次征求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待该文件印发后,我厅将提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盘活用好各项政策、资源,指导、保障各市州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尽快形成包含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划转)、税费返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1+N”政策体系。

(二)尽快完善省级配套政策。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我厅将围绕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出台《湖南省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湖南省城市更新实施导则》《湖南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更新政策项目策划及投融资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同时推动其他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州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设立分阶段工作指标,建立适用于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为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城市更新政策及规划提供前瞻性全局性系统性指引。

(三)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强要素保障。为吸引投资主体参与,促进城市更新多样化投融资模式,保障城市更新可持续,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保障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省级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四)建立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机制。推进省级城市更新、城市体检试点、项目示范,建立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库。在城市设计方法、项目策划、建造、运营和完善工作机制方面积极尝试,加大支持力度,选树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作出示范。强化城市更新的动态管理和理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17

联系人姓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杨泽群

联系电话:0731-889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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