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旨在解决我国现有科研基地之间交叉重复、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方案》明确,“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体系”。为实现该目标,《方案》提出坚持顶层设计、机制创新、分类管理、能力提升等四大基本原则,坚持优化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与优化调整现有国家级基地并重,辅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机制等三大管理运行机制,并明确了今明两年的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
在优化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方面,《方案》强调,要以国家战略需求和不同类型科研基地功能定位引领统筹,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布局建设,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夯实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
其中,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和大科学工程,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在优化调整现有国家级基地方面,《方案》提出,要对现有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基地和平台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基地序列管理。同时,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要求,遵循“少而精”的原则,择优择需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国家级基地,严格遴选标准,严控新建规模。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相互衔接,推动设施建设与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发展的紧密结合,强化绩效评估,促进开放共享。
根据《方案》提出的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2017年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任务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和规范运行的原则,完成细化的建设发展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明确建设运行标准和建设规模;2018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基地和人才专项”运行,不再保留优化整合之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经费渠道。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要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组织实施方式,完成基地优化整合工作,有序推动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
据了解,作为我国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围绕国家目标,根据科学前沿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开展基础研究、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明确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此次《方案》的发布,主要是落实《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中有关国家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的任务要求。(记者于大勇)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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