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由罗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湖区政府)印发,自2023年11月22日起施行,《十条措施》问答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十条措施》?
答:市财政局出台《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后,在业内引起较大轰动。调研结果显示,市外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受政策吸引,有意向迁入深圳,同时,各有关机构均表示,租房扶持及人才住房扶持政策对其存在较大吸引力。为深入落实《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推动辖区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创建具有国际市场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高标准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我区结合实际,正式出台了《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的内容包含哪些?
答:为打造“三力三区”,以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为重点,《十条措施》主要包含:办公空间扶持、优质机构落户扶持、支持机构做大做强、鼓励驻深分所升级总部、购房扶持、人才安居住房支持、菁英人才扶持、鼓励参加资格考试、管理团队落户扶持、招商引资引荐奖励。
三、哪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适用《十条措施》?
答:适用于在罗湖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四、《十条措施》有哪些亮点?
答:(一)明确了入驻园区租房扶持标准,更具操作性。对新设立或从深圳市外新迁入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从深圳市内其他区新迁入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办公租房扶持划定扶持范围,填补相应空白。(二)强化了对优质机构落户和鼓励新注册以及中小机构做大做强的扶持。如: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入选相关国家级、省级行业榜单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所或子公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连续三年累计最高 1 亿元的落户扶持;对在罗湖区注册后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三)增加了人才安居住房支持。将营收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相关企业按我区调整名录程序增补进2023年度《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为机构员工提供人才安居住房扶持,第一年可提供 3—15 套人才住房,累计最高提供 45 套人才住房。(四)进一步完善了菁英人才扶持。一是明确了被推荐人选享受的扶持金额。二是理清了菁英人才享受哪些综合服务保障。
五、对会计、审计、法律、税务、资产评估等领域人才积极考取本专业领域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什么奖励吗?
答:对近 3 年取得符合条件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罗湖全职工作满 2 年的,按每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 1 万元人才成长补贴,每人最高 5 万元。
六、对管理团队落户有什么扶持吗?
答: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本区注册且持续经营 1 年(含)以上,按条件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七、对招商引资引荐有贡献的有什么奖励吗?
答:在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经被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条件可给予最高500 万元/家的项目引进奖励。
八、有哪些单位负责对《十条措施》进行解释?
答:由罗湖区财政局、罗湖区司法局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九、《十条措施》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十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十、如果有推荐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等机构入驻,应该联系哪个部门,具体联系人是谁?
答:受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55-2566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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