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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学习与回应——从政策创新扩散理念看“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平台的设立

原标题:服务、学习与回应——从政策创新扩散理念看“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平台的设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中央到地方做了大量改革与创新工作。所有的实践在2019年凝聚成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的颁行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制度化、体系化发展的新阶段。目前,从世行公布的最新国际营商环境评估(《Doing Business 2020》)结果来看,中国的营商环境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31,同其他9个进步最快的“先进国”一起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其成就之显著,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当然,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改善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要想更好地推动《条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深入实施,进而让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能分享改革红利,这需要从顶层设计上,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创新扩散”的新机制。所谓“政策创新扩散”,是国际社会在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提出一种新型政策供给与传导理念。不同于过去“单向度、命令式、自上而下”的政策落实,“政策创新扩散”更强调通过政策实践自下而上的汇集、学习与推广,在地方及部门之间形成更具创新性、能动性与回应性的政策扩散网络。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举措,正是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推动“政策创新扩散”的一次重要实践。概括来说,“平台”有三方面特点尤其值得关注:

  首先,强化政策供给中的服务导向。政策好比“商品”,在出台后也要做好“售后服务”。政策的“售后服务”通常指的是政府围绕政策内容和执行办法所开展的一系列便于施政对象理解的政策“沟通、解读和划重点”工作。过去,我们往往只重视政策供给,而忽视了“售后服务”,服务不到位,自然不利于政令通畅。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论是保障平等市场准入,还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简化企业注销流程,都有着极强的实操性,且直接关系到相关企业的运营与发展。因此,强化此类政策供给中的服务导向显得尤为必要。这一点在“平台”的“政策直通车”版块中得到了很好地体现。该版块不仅在“政策发布”栏目上及时公布国家最新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还在“政策解读”栏目中针对各项政策内容要点、操作事项等做了生动、扼要的阐释,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的可及性与公共知晓度。

图1 政策直通车版块发布与解读政策

  第二,强化政策落实中的学习导向。政策学习是激励政策创新扩散的一个重要机制。相比于过去片面依靠行政命令推动政策落实的做法,政策学习更强调激励地方政府之间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因地制宜地推出符合地方实际的“新办法”和“新思路”。近年来,中央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改革中,高度重视鼓励地方创新与大胆实践。《条例》的颁行充分参考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陕西、天津等省市先行先试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其本身就是实践经验的集成和集体学习的结晶。这一点,在“平台”的“经验集萃”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彰显与强化。这个版块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的经典做法,诸如安徽的政务服务地图、吉林长春的智能化审批、甘肃“不来即享”的惠企措施以及上海浦东的“一业一证”改革,囊括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方方面面。借助移动互联网的传播效应,为地方政策学习提供了交流展示的良好平台。总之,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的学习导向,对像我国这样地域辽阔、地区发展仍不均衡的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利于避免政策推行中经常出现的“一刀切”和“刚性化”倾向,提高政策施行的“适应性”;同时有助于通过发达地区先进理念和做法的学习推广,填平地方政府间政策创新的“知识鸿沟”,带动欠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施政水准的快速提升;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在政府及部门间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比学赶帮”的政策创新与深化改革激励,在发掘“单项冠军”的过程中,推动全国面上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改善。

图2 “经验集萃”版块总结推广地方及部门创新经验

  第三,强化政策优化中的回应导向。提升政府对市场主体诉求的政策回应能力不仅是推动政策创新扩散的重要动因,更是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应有之意。正如“平台”名称所指的那样,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需要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之间建立起一个稳定的“诉求表达—政策回应”渠道。“平台”所设立的“优化营商环境,我对国务院说”版块正是发挥了这个重要的桥梁作用。“留言板”的设立,不仅有助于打破“信息壁垒”,即时了解市场主体对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以及政务服务等各环节的政策诉求,而且还能帮助扫清“执行盲区”,通过基层干部群体的反馈,更好地了解政策执行中遇到现实问题。这两股信息流将汇聚成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持续动能,为形成“共建共享共创”的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格局奠定重要基础。

图3 “我对国务院说”版块总结推广地方及部门创新经验

  总之,“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平台的设立是新时期建立“服务型、学习型、回应型”政府的应有之义。这一新思路与新做法不仅为地方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学习与推广平台,也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间的充分互动搭建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最后,我们期待在这个平台上能够不断涌现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共享共建共创”局面的发展壮大。(白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助理教授)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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